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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学费结算的通知

复旦教通字〔2020〕15号

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沪教委财【2005】53号)和《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的办法,即:学生每学年预缴学费,在毕业离校前根据其实际修读的学分总量,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结算学费。现就2020届毕业班普通本科生(含港澳台侨生)有关学费结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学费计算公式

应退(应补)学费的学分数={ ∑学生实际修读的所有课程学分数【包括转换学分、重修学分、未及格课程学分】 - 本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数}注- 已另外缴费的学分数(含已缴费的重修学分数、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按学分已缴费的学分数注‚、个人因私访学返校后转入复旦大学的学分数)。

注:上述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学校退还相应费用;

结果为正数的:

5学分以内(含)不需补缴学费;

超出5学分的部分再进行后面的计算,即减去学生“已另外缴费的学分数”,得数为负数的,学校退还相应学费;得数为正数的,学生须补缴相应学费。

注‚: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重修学分和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读学分不再于当学期缴费。

退还(补缴)学费金额 = 应退(应补)学费的学分数 × 学分单价

二、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生(含港澳台侨学生)的学分单价为130元/学分。

三、结算原则

转专业编入下一年级的同学,如已多缴一年学费,则将其多缴的学费与需要补缴的学费对冲,多退少补。

比标准学制提前一年毕业的同学,须先缴满标准学制所要求的学费,然后根据上述计算公式结算学费。

插班生等从外校转学到复旦大学的学生,其在原就读院校获得并转入我校的学分,不收取费用。

学生个人因私访学返校后转入我校的学分,不收取费用。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系统确认学分核算情况前向教务处学务管理办公室发送邮件说明情况(邮箱地址:jxglb@fudan.edu.cn)。

学校将于5月29日在教务系统公布毕业班同学的应退(应补)学费的学分数和相应金额。请同学们务必于离校之前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进入“学分学费清算”栏目予以确认;须补缴学费的,请直接点击“前往支付”,在收费服务平台完成缴费。根据教务系统公布的学费结算方案须补缴学费的同学,请务必于离校之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及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医学教务处

财务处

2020年5月27日

  

  

提示:

毕业班学生如对应退(应补)学费的学分数有疑问,可到教务处(非医口学生)或医学教务处(医口学生)查询,具体如下:

Ì如有关于已缴费的重修学分数、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按学分已缴费的学分数的疑问,请向注册考务中心查询(邯郸校区计算中心底楼西侧,电话:021-65642087)。

Ì如有关于实修总学分、应修学分、插班生转入我校学分情况的疑问,请向教务处学务管理办公室查询(邯郸校区一教1111办公室,电话:021-65642311);医口学生咨询:枫林校区东一号楼101办公室,电话:021-54237368。

Ì“实修总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的学分,含当前学期读的学分以及以往学期所有课程学分(包括不及格课程)。

Ì“应修学分”是指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毕业应修学分数;因FET和FCT已经缴纳过费用,故学分结算中,“应修学分”和“实修学分”均不包含FET和FCT的学分数。

Ì确认路径为: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 搜索“学分学费清算”进入功能 →确认→缴费。教务系统上差额学分栏数值为正数的同学,需补缴学费,请通过收费服务平台完成缴费;差额学分栏数值为负数的同学,财务处将予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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